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其中:“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看得人迷糊,“本辖区内重大复杂案件”一审到底是哪级人民法院?
另:法院是否与检察院一样都是实行双重从属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