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名字和购房合同不一样,我想改房产证怎么办?

土地证与购房合同名字也是一样的。
房子是商品房,在开发商手上签的合同交的款,在办理房产证前,土地证上的名字就根据购房合同已经存入档案了,购房合同和缴款单据都是我的名字,只是在办理房产证时,由于种原因,开发商用的是我婆婆的身份证直接在房管所办的,开发商办好房产证后让我自己办理土地证,但发现两证名字不对。现在我想将房产证改为购房合同、缴款收据、土地证上一致的名字,但房管所要求过户,缴过户费9000多元,我就不懂,房管所在开发商未提供购房合同、缴款收据的情况下办理的房产证,这个符合规定吗?我是否可以找房管所讨说法?谢谢各位回答。

办理房产证是以购房合同为依据的,不一样只能说明有部门搞错了,你可以将购房合同、房产证、土地证、身份证带齐去当地的房管部门要求改回。不会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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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13
这个房子应当是二手房或三手房了吧,要看你的房产证是全国统一的还是单位内部的,你的购房合同是商品房开发合同还是动迁的合同,还是单位房改房的合同,土地使用证是在房产证之前办的还是之后办的,如果是全国统一房产证,那就可以本人直接拿房屋所权证到发证机关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就可以了如果是其它情况就需要找购房合同人前来办理了,或者找房本发放单位查档资询了.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08
房产证是根据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登记的,房产证上的名字应与购房合同的名字一致。如果是房管局登记错误,可以向房管局申请异议登记。
异议登记是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的行为,是在更正登记不能获得权利人同意后的补救措施。异议登记使得登记簿上所记载权利失去正确性推定的效力,因此异议登记后第三人不得主张基于登记而产生的公信力。
第3个回答  2010-05-13
怎么会不一样的呢?一般房产证都是依据购房合同的名字来办理的,如果不一样就直接带的购房合同和土地证去建委要求更改。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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