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5-29
小元工朋友:你犯了一个低级错误。银行找担保人,只负责考察担保人是否有偿还能力、是否年满十八周岁、是否中国公民等等。因为在担保书上签名,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已经表明你完全知情。一旦借款人无力偿还银行债务。你立刻就自动承担起代还银行债务的法律责任,这一点毫无疑义。但是,如果你能够拿出充分的证据说明你是在毫不知情之下,被“朋友”欺骗进行的债务担保。你完全可以在履行完前面所说的法律责任后,到人民法院起诉你的那个“朋友”。要求他对欺骗你给他人担保,给你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当然,就是在你可以拿出充分证据证明你完全无辜的情况之下,你还是要为你的无知承担部分责任。
第2个回答 2010-05-29
是的,你要承担责任。因为在银行与客户的协议书上有你作担保人的签名,在法律上是要负责任,即使你本人不知情,可如果协议书上有你证件号码那你肯定要负责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5-29
同志,只要你在银行贷款协议书上签字了,你就必须承担责任,你不知情怎么会签字?“他人”是谁?你不认识,怎么可能去给他签字?很难理解
第4个回答 2010-05-29
你不知情怎么可能做其它人的担保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