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待岗

因为违反了单位的劳动纪律(因为要结婚有时迟到早退)
单位责令我待岗。
现在已经1个多月了,到现在也不安排岗位(我是国有企业正式职工)
请问单位这样做有没有相关的规定
待岗工资才几百元,这样无法生活

第1个回答  2010-06-11
如果因迟到早退安排待岗是不合法的,待岗必须是因非员工原因产生的停产停业才能待岗。但是国家目前没有对待岗出明确的法规政策。

不过要看你们规章制度里是怎么规定多次迟到早退的,像你这种迟到早退达到一定次数,如果制度有明确说明,有可能可以以严重违纪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补偿金。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1-07

第3个回答  2020-02-26
第4个回答  2018-06-19
《劳动合同法》没有关于待岗的问题的规定;但是待岗不同于解除合同,待岗期间员工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待岗期间单位应发放最低生活费,仍然要为员式交纳各项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歇业,在劳动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各省规定支付生活费。 用人单位支付生活费的,必须同时承担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更多精彩内容来源衡水律师 http://china.findlaw.cn/hengshui
第5个回答  2020-04-21
根据1994年劳动部发的489号文件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规定了在非劳动者原因造成停工、停产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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