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待岗工资有哪些规定?

是不是待岗不满一个月就按工时的20%计算,我今年在一公司5月8日辞退的,5月份待岗工时是52个小时,公司给我算的工资是41元,怎么会那么少,5.1不是还有三天法定假日吗?(公司的说法是待岗不满一月只有20%)是不是有这样的说法?我真烦恼,哪里有那么便宜的工时?想哭

劳动法里没有待岗的规定,更没有就按工时的20%计算一说。无论公司用什么理由,只要你跟公司间有合同,并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公司不让你上班时公司的事情,跟你无关),至少应该保证当地最低工资的水平。所以你的公司做法肯定有问题,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干脆提起劳动仲裁(员工不用花1分钱),就算最后拿不到钱也不要让公司太舒服!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5-26
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2个回答  2015-06-03
劳动法待岗工资有哪些规定?这个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 第三十五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3个回答  2018-06-13
劳动法明确规定息工待岗期间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80%的工资,同时缴纳社保费
待岗源于计划年代的国有企业,当然现在很多国有企业也还在沿用该制度,而且,很多非国有企业也采用待岗制度,这一制度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被认定为合法。

按目前的规定,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第4个回答  2009-06-26

《劳动法》待岗工资的规定有: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待岗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发给生活费。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安排职工待岗,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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