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是06年底发生的,法院已判决为故意伤人罪成立,被告三人都已获刑,民事赔偿6万,三个被告人每人2万。判决后申请过强制执行,一年后执行局人员称说被告人都在服刑无法执行,原告也没有提供可以执行的财产就被结束了当次执行申请。如今三个被告都已服刑完毕回家了,由于原告和被告都不认识,无法提供对方财产情况,多次申请执行都没有结果,而原告贫困的家庭还承受被告伤害造成的大额费用,请问现在要怎么办?原告和被告都不认识,无法了解和提供被告的财产情况,还有别的办法执行吗?跪求名师指点迷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