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和著作权有区别吗?

刚从事这行目前还不太明白

没有区别,版权和著作权一样,内容相同,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权包括以下权利:(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八)展览权,(九)表演权,(十)放映权,(十一)广播权(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十三)摄制权,(十四)改编权,(十五)翻译权,(十六)汇编权;(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3-01
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著作权与版权系同义语”。知识产权界也有人将版权和著作权等同看待。

版权与著作权的区别

基于上文笔者对著作权概念的界定,立足社会实践,笔者认为版权与著作权有五点明显区别:

其一:主体不同。

从狭义上看,版权是指出版者权,其主体是出版者。在中国,出版业被当作意识形态的重要领地长 期为国家专营,由国有的出版机构(出版社或出版公司)具体运作。所以,在我国版权的主体只能是国有出版机构,自然人不能成为版权的主体。而著作权的主体是 作品的作者。客观上,只有自然人是作品的唯一事实作者,自然人以外的其他社会组织和民事主体;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才能被视为“法定作者”。

其二,客体不同。

出版者权的客体为书刊及音像出版物。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著作权法保护的只是作品,而非作品的载体,因为作品载体可以有许多种,而作品本身只能是一个。

第三,形成机制不同。

版权是一种从属于著作权的派生权利,出版者版权只能由著作权人授予而产生。而著作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在我国,作品一经创作产生,只要具备了作品的属性,即自动依法产生著作权。

第四,内容不同。

以我国为例,出版者对其出版作品享有的版权,包括专有出版权、版本权、出版作品的形式和内容 的修改权、删除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出版权、 发行权、复制权、演绎权、翻译权、演绎权)、传播权(表演权、播放权、展示权、朗诵权)等权利。

第五,期限不同。

在我国,出版者对作者授权出版的作品享有一定时限的专有出版权。时限长短由出版人与著作权人 协商签约产生,并规定合同有效期限不超过10年。著作人身权的保护一般不受限制,其中某些内容具有一身专属性的权利理应受到永久的保护。对于著作财产权, 各国都规定了一定的时间界限,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去世后50年,截止于作者去世后第50年的12 月31日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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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3-01
在我国,法律上的著作权与版权是同义语,没有区别。但在学术上,或其他领域内使用,二者在意义上可以有不同。如,有人认为版权的保护范围要比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小,等等。下面,我们就主要从词源上来看二者的区别。 “著作权”与“版权”这两个术语从词源来看存在很大差别。“版权”(copyright)是英美法系的概念。从 其英文原词可以看出,版权的最初意思就是“复制权”,是为了阻止他人未经许可复制作品、损害作者经济利益而由法律创设的权利。英美法系国家从未将版权看成 所谓的“天赋人权”或“自然权利”,而是将它视作鼓励、刺激创作作品的公共政策的产物。与此相适应,版权的侧重点也在于保护作者的经济权利。作品长期以来 被单纯视为作者财产,而与作者的精神、人格关系不大。因此,版权可以像其他有形财产那样自由转让。同时,雇员在受雇期间为了完成雇主交付的任务而创作的作 品,也被视为是雇主而非雇员的财产,其版权由雇主享有。有的英美法系国家甚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视雇主为作者。快法务温馨提示: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著作权登记申请要趁早
第3个回答  2021-10-15
著作权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所以,著作权即是版权,法律意义上两者无区别。
第4个回答  2018-03-05
出版权:是指出版者对其依法出版的图书和报刊所享有的权利,权利主体包括图书出版者和报刊出版者。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出版权包括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和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报纸、杂志的版式、装帧设计享有的专有使用权。而且专有出版权不得转让。出版权是著作权的内容之一。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作者因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内依法享有的一种专有权利。著作权主体是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或法人,作者以外的人通过法定途径也可以取得著作权。著作权客体是具有独创性和某种客观物质表现形式的作品,但著作权法只保护作品的形式而不保护其思想内容。著作权的内容通常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著作权是指作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主要指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它具有无形性和相对的独占性和排它性。非经著作权人许可或无法律上的依据,他人不得行使该权利,否则构成侵权。
著作权与出版权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是主从关系,它们主要联系是:同为著作权是联系作品的创作、使用而产生的权利,通常指公民个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占有、使用和处分自己创作的作品的专有权利。而出版权仅仅是著作中诸多权利的一种。它们的主要区别是:出版权与著作权不是同一概念,出版权并不等于著作权。著作权是作者的权利,只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作者将其作品的出版权转让或许可出版者行使罢了。出版者(如出版社、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本身并不具有出版权,只享有出版经营权或出版业务权,即专门经营他人作品的出版业务。但是,出版者可因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授权或转让而享有作者某一作品的一定期限的出版权。这就是说,因作者转让而使出版者享有了出版权。出版者出版了作者的作品,作品的著作权(包括出版权)仍是作者的权利(作者卖掉著作权除外)。因此,实际生活中,那种认为“谁出的书,著作权就是谁的”思想显然是错误的,这显然是将出版权与著作权混为一谈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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