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的房子是一个4室两厅的房子 从二房东手里租的 当时搬进去的时候另外三个房间早都有人了(其中包括二房东) 她租给我的房租是600元一月 开始她一直没有签合同的意思 住进来两个月后的昨天忽然说要签 我说看一下别人的合同 结果发现对门的女生是400元一月 她说因为我的房间比较大 当我提出要了解她和原房东(也就是房屋产权持有人)的合同时 她说和我没有关系 我没权利看 问及她的房租(她住的房间最大最好)她也不告知 请问上述问题我是否有资格了解 如果她从中赚取差价是否合理 谢谢各位~
我认为我应该得到原房东的联系方式 (到现在压根都不知道) 她到底租了多长时间 原合同怎样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