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公民是可以穿军装的,但有一点必须注意,就是千万不能佩戴军衔。军装说大了其实在脱离军衔后就没太大的意义了,所以,军装可以穿(不过还是建议不要穿的太随意,虽然在脱离军衔后意义不是太大,但毕竟军装意义还是不一般的),但不能佩戴军衔。不是军人穿军装犯法吗?对于这个问题,很多人觉得,普通人穿军装如果没有佩戴徽章和肩章这样代表军衔的东西是可以的。但其实不是这样。普通人穿戴军用衣物属违法行为。
那么普通人穿军装会怎样判刑呢?非现役军人穿着现役军服是违反相关法规的,但你只是穿着未佩戴标志服饰的作训服且不做其他用途,当然不能构成刑事责任。《军服管理条例》第九条:现役军人以及依照法律、法规和军队有关规定可以穿着军服的人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穿着军服。军队警备执勤人员应当加强检查、纠察,及时纠正违法穿着军服的行为。影视制作和文艺演出单位的演艺人员因扮演军人角色需要穿着军服的,应当遵守军队关于军服穿着的规定,不得损害军队和军人形象。非拍摄、演出时不得穿着军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所以不只是普通人穿军装违法,就算是没有佩戴军衔也是违法的,但是不构成刑事责任。什么是军服?2009年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共同颁发的《军服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军服,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行装备的制式服装及其标志服饰”,通俗讲,军服由军装和标志服饰(肩章、领花、帽徽等)组成。
军服的使用有哪些禁止行为?该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禁止买卖、出租或者擅自出借、赠送军服;禁止使用军服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曾经装备的制式服装从事经营活动;禁止以“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招揽顾客;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制式服装及其标志服饰,应当与军服有明显区别;禁止生产、销售、购买和使用仿照军服样式、颜色制作的足以使公众视为军服的仿制品。罚则: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穿着军服或者军服仿制品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治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对上述法规的了解,再回到“不是军人穿军装犯不犯法”的问题上,我的回答是肯定的。为什么这么说?《条例》作为国家行政法规,对买卖、出租出借和使用军服的行为都是禁止的,非军人穿军装(包括仿制品)自然违反了上述规定而属于违法行为。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退役军人在重大庆典(如建军节)、影视制作中着军服另有规定,不属违法。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六章第一节,对于军人着装有严格的规定。说明只有军人可穿军装。即使现役军人非公务出门也不能着军装。对于退役军人,他们也不能佩戴肩章,臂章,领花等一切与军人有关饰物的军装,但他们可以永久佩戴作为军人时所获得的军功章。所以普通公民不得着军装,这是违法的行为。
军装是军队的制式服装,一般由军衔、军服、领徽、胸徽、臂章等部分组成。象征着一个国家的军队的军容军纪。透过一个国家、一个时期军服的质地、颜色和款式,不仅可以品出时代的审美,同时可以读出政治、军事、经济、科技等方面的内容。因此对军装的管理,军队有严格的规定。但非军人仅仅只是穿着军服,而没有配戴制式军衔、领徽、胸徽、臂章,这是允许的。在特殊的节日或纪念日里,经批准,非军人穿军装也是允许的。演艺人员的着装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总结:理论上你是不可能买卖到军服的,最多也就是高仿。穿上不佩戴军种标志,算是打擦边球,不违法,但是如果佩戴军种标志去公共场合就有冒充军人的嫌疑,很有可能受到军队纠察或者地方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毕竟素质很差的人穿上军服会给军队带来很恶劣的影响。
普通人穿军装违法吗?如果有这些情节发生,问题就严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