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坚持要离婚,另一方不离怎么办?不离的那个方要求给她一大笔钱,又或者它要拖我三年才和我离婚.我该怎么办?她现在人在外地.我们感情已经破裂,她没工作好吃懒做,只会问我要钱,我们结婚太草率了.是不是她不回来我们就没办法离婚呢?求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依法享有婚姻自主的权利。这里所谓的“婚姻自主权”是指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因此,任何人都无权干涉他人的离婚自由(除军婚以外)。同时,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款规定,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后,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已经感情破裂导致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一方,必须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时,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对于不想离婚的一方,我的建议是:死缠烂打没有用的,你要明白对方离婚的原因是什么。对于想要离婚这一方,我的建议是:你要想清楚你的目的到底是离婚,还是以离婚作为条件达到某种诉求呢?根据不同情况,资深情感专家给出对应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