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被对方撞了,对方全责不接电话不配合处理,可以向公安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对其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三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
(一)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三)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问了对方保险公司,他说得车主同意,他们没权利
追答可以的,你跟对方沟通,记得电话录音,最好2次以上,对方坚决不给走程序的,你就可以去保险公司启动它的保险了,如果对方保险公司还不给启动,那么你就给保监会打电话投诉,保监会可以处罚保险公司不作为,有处罚金,比你修车高多了。
交警部门说出了事故认定书他们哪里就算了事了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交警说事故认定书一出就不关他们事了
交警说事故认定书一出就不关他们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