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被公司的辞退,感觉不合理,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在现实生活中,的确存在着很多无故辞退员工的现象。那么,为什么很多公司会辞退员工?

第一点,许多民企要辞退员工往往是因为领导看某个人不顺眼,或者某个人干不出好的工作表现。事实上,这些理由去辞退员工,要么够不上合法辞退的条件,要么是企业拿不出充分的证据。因此,即使企业的领导认为自己的理由很正当,劳动法并不认可。

第二点,企业管理者存在劳动法的盲区,甚至部分HR都存在盲区,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合法辞退什么叫违法辞退,也没有查询过具体的条款和应用。

也正因为这两个方面的原因,多数企业在辞退员工的过程中基本上都是比较随意的。

那么,面对这种不合理的做法,我们应该怎么办?

第一点,公司没有合法理由辞退你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不但要全额支付工资,还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第二点,如果单位没有你们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向单位索取二倍的工资。

第三点,如果上述要求公司也不答应你的话,只有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不收费),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公司还不赔,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总而言之,如果公司无故辞退人,可以按照以上几点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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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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