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会停止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贷款通则》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七十一条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贷款人对其部分或全部贷款加收利息;情节特别严重的,由贷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一、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二、用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的。
三、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的。
扩展资料:
《贷款通则》相关法条:
第五十五条 借款申请经审查批准后,银行与借款人应共同签订书面借款合同,作为明确借贷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其基本内容应包括金额、支付、还款保障及风险处置等要素和有关细节。
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六条 对于保证担保贷款,银行还需与担保人签订书面担保合同;对于抵质押担保贷款,银行还须签订抵质押担保合同,并办理登记等相关法律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贷款通则》
不会,会停止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贷款通则》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七十一条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贷款人对其部分或全部贷款加收利息;情节特别严重的,由贷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一、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二、用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的。
三、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的。
扩展资料:
《贷款通则》相关法条:
第五十五条 借款申请经审查批准后,银行与借款人应共同签订书面借款合同,作为明确借贷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其基本内容应包括金额、支付、还款保障及风险处置等要素和有关细节。
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六条 对于保证担保贷款,银行还需与担保人签订书面担保合同;对于抵质押担保贷款,银行还须签订抵质押担保合同,并办理登记等相关法律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贷款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