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表分为普查表短表和普查表长表。普查表短表包括反映人口基本状况的项目、反映人口受教育程度的项目和反映户的基本状况的项目,共19项;普查表长表包括反映人口基本状况的项目、反映人口迁移流动的项目、反映人口受教育程度的项目、反映人口经济活动的项目、反映妇女生育状况的项目、反映户的基本状况的项目和反映住房的项目,共49项。
有关人口基本状况的项目包括姓名、与户主关系、性别、年龄、民族和户别(家庭户、集体户)、地址、本户普查登记人数、本户出生、死亡人数。这些项目是人口普查的基本项目,可以得到人口的总量、性别年龄构成、民族构成、地区分布等反映人口社会特征的数据。
有关迁移流动的项目包括:户口登记状况、户口性质、出生地、何时来本乡镇街道居住、从何地来本乡镇街道居住、迁出地类型、迁移原因、五年前常住地,以如实反映人口迁移流动的变化。
有关人口受教育程度的项目包括:是否识字、受教育程度、学业完成情况等。这些项目由6周岁及以上的人填报。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涉及人口经济特征的项目,要求15周岁及以上的人口填报,共有6项,分别是“是否有工作”、“工作时间”、“行业”、“职业”、“未工作者状况”和“未工作者主要生活来源”。
有关婚姻生育的项目,人口普查为15至50周岁的育龄妇女设计了两个生育项目,即生育子女数和普查前一年的生育状况。
人口普查与住房调查的结合,在我国还是第一次。2000年人口普查表短表上有关住房的项目设有两项,即“本户住房间数”和 “本户住房建筑面积”。 普查表长表上有关住房的项目设有15项,包括住房间数、建筑面积、住房用途、是否合住、建成时间、有无厨房、购建住房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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