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吵架打架我要离婚已经分居三年了

如题所述

你好,直接起诉离婚即可。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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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7-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因此,离婚首先应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将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进行判决。
第2个回答  2016-07-14
  男女双方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区/县民政局(或所在地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协议离婚办理:
  一、申报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地辖区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二、办理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三、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四、领取程序:
  (一)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二)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婚姻法》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四)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五)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六)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
  五、发放步骤:
  (一)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
  (三)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四)注销双方的结婚证,颁发离婚证;
  (五)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07-15
  想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先由夫妻俩就共有财产分割分配,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双方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离婚证。
  夫妻如无法达成离婚协议,或者一方不愿离婚。可以由主张离婚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
  只要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在法院调解无效前提下,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4个回答  2016-07-14
离婚要趁早,建议你直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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