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是指十人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七十五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和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的人数众多,一般指十人以上。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再审程序是法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有重大瑕疵的判决进行再次审理的一种非常途径。其“非常程序”属性,是就其与普通救济程序的区别而言的,因为再审程序只能用于例外情况的救济,而不能像普通救济程序那样被频繁启用。
参考资料来源:
根据《民诉意见》第62条的规定,诉讼代表人的人数为2~5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1~2人作为诉讼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