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某大学的自考生,上了两年了,刚入学的时候宣传册上面写着是和正常的大学生待遇一样,在同一个校舍上学,住同样的宿舍,但是两年之后说第三年要去别的学校上,请问这算是欺诈的行为么?如果去告这所学校的话会赢么?那我又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呢?还有律师费大概是多少?如果打输了还要付律师费么?如果能打赢的话我可以退学,但是我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请大家帮帮我.我主要是想知道,我能够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还有这个大学是全国有名的学校,会不会走关系比较难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