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中介没有确认好买家是否有购房名额,办理按揭时才发现买家没有名额了,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愿意协商解除合同,是否需要支付中介费,买家是否有责任承担全部赔偿
我觉得中介在签署合同的时候没有确认买家的购房资格,存在过失,而且过户流程还没开始走,因为买家根本没有名额,什么程序都走不了。。。。这种情况还需要赔偿么。。。。买家个人愿意承担几千块钱的经济补偿,但是中介死咬着四个点中介费不放,说谁提解约谁支付全部中介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