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继承与建房继承问题

我的父母已经去世,但是母亲过世时没有及时办理继承手续。父母是农村户口,但我是城市户口,不知道集体土地是集体收回还是合理的继承给我。因为现在我家要搬迁,集体土地的具体补偿方式不是很清楚,也不知道是否能够得到土地的继承。
房子是能继承的,但是不是有一种说法是“地随房走”,在房屋没有倒塌的时候,集体土地不能继承么?

1,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当事人不能继承;在土地的承包期限内,可以代为使用和耕种,但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用于建设等);
2,如果已经建了房子的宅基地,地上的建筑物部分:
(1)符合集体土地审批权限的体制内成员,可以继承;
(2)否则应该转让给有权继承的人或者集体内的其他成员,当事人收取经济补偿。
3,单独的宅基地地不能继承,参照上述(2)处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是1980年代初期在中国大陆的农村推行的一项重要的改革,是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转折,也是现行中国大陆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2,“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大陆推行“改革”,而改革最早始于农村改革,农村改革的标志为“包产到户(分田到户)”即后来被称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俗称“大包干”)。
  二,农村土地流转:
  1,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
  2,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
  3,农村土地流转其实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5-25
集体土地应该是不可以继承的。你父母在集体土地上的收益是可以继承的。
第2个回答  2010-06-03
集体土地属国有资产,是不可以继承的。若按你说的是事实,继承是不以户口为准,你是合法继承人的话,在海外回来也能继承。还要看地方政府的相关政策。
第3个回答  2010-05-25
可以依法继承,集体土地的房屋也用宅基地使用证或房屋产权证件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5-26
这个要看村委(集体)的具体政策了。如果是指宅基地的话,那如果有房你就可以继承,如果宅基上没有房,那么搬迁如果土地有补偿的话也应该由你和其他法定继承人来继承。

继承是不以户口为准,你是合法继承人的话,在海外回来也能继承。这一点你要清楚。所以说,如按你所说的情况,应该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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