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立案确定犯罪嫌疑人后,应该多久实施网上追逃

2002年的一起命案,当时受害人等在饭店吃饭,几个人过来群殴,其中一个人一刀将受害人捅死,然后逃逸。案发当时有5、6个人,当地警方抓抓放放,最后认定逃跑的那个人是杀人嫌犯,就告诉受害人家属决定实施网上追逃。
疑问1、警方是不是一经认定犯罪嫌疑人,马上就应该实施网上追逃?这当中的期限是多少?
2、2002年的命案,直到2008年才实施网上追逃,这当中警方有没有失职或不作为的地方?
3、现在受害人家属能做的是什么?

1、警方确认犯罪嫌疑人,并且犯罪嫌疑人潜逃的,会马上上网追逃。上网追逃不存在期限,但应在该犯罪嫌疑人涉嫌故意杀人罪的追诉期内,即20年。

2、群殴命案调查复杂,人数众多,场面混乱,但是只有致受害人死亡者才认定为主要犯罪嫌疑人,你所说的“警方抓抓放放”这是一种很主观的说法,要知道调查取证需要时间。

3、网上追逃是公安机关抓获逃犯十分有效的一项措施,最近几年公安部有严格的要求“命案必破、逃犯必抓”,你时时关注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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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28
首先网上追逃要证据充分,这个不是儿戏的事,需要有直接证据,不能因为一个人跑了而其他人没跑就上网报逃,
其次,在开具了法律手续后(如拘留),警方在确实无法抓捕的情况下(比如证实人已经逃往外地或人为外地流窜人员)要在一个月内报逃。
三,作为家属感觉只能等消息了,既然已经报逃抓住是迟早的事
第2个回答  2010-05-27
1、决定权在于公安机关,没有具体期限,一般来说,只要有一定证据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那就应当采取强制措施,上网追逃
2、如果期间公安机关一直有侦查案件,而且直到2008年才取得相关证据,就不能说有失职之处,一般的情况时间越拖得长,案件的证据可能会越难取,所以可能公安机关会有一定问题存在
3、既然已经上网追逃,那就只能等抓到人了
第3个回答  2010-05-28
643瑞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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