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财政局,市直及各驻青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0年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
二、报名及免试条件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4.在本市有工作单位或有本市居住证明(户口或暂住证);
5.在青岛市上学户口不在本市的在校大学生。
(二)免试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持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签发日期在2年以内的(2008年4月份至2010年4月份)中专以上会计类学历证书,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两个科目。
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电算化、理财学。
三、报名程序
报名程序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交费两个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
1.报名时间:5月11日10:00—5月19日10:00。
2.报名网址:青岛市会计信息网(
http://kj.qdf.gov.cn:81/),点击“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专栏或直接输入
http://218.58.76.149/bm.htm。
3.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应按照《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附件1)的提示,真实填报相关信息。
4.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按照网上报名“上传照片说明和照片处理工具”模块的要求上传照片。
5.选择交费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选择单位所在地的财政部门确认的交费点;无工作单位的,选择户口(或暂住证)所在地的财政部门确认的交费点;在校大学生选择学校所在地的财政部门确认的交费点(附件2)。
6.打印报名信息表: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即可获取网上报名序号并打印报名信息表。
7.信息修改:报名后除身份证号码不能更改外,其他报名信息如有误填可按照网上报名“信息修改”模块的提示进行修改。
(二)现场确认及交费
网上预报名成功后,请报考人员于5月25日—6月11日(双休日除外)到所选择的交费点办理确认及交费手续。报名一经确认,有关信息不可更改。
办理现场确认及交费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资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
2.本人身份证(或青岛市有效暂住证)原件;
3、符合免试条件的需带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
4.已考取并由财政部门颁发的《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没有考取的则无须携带);
5.在青岛市上学但户口不在本市的在校大学生,须出具有效学生证及学校在校证明。
四、收费标准
按照青岛市物价局青价费〔2006〕126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目考试费60元。考生缴费后因各种原因缺考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五、考点及考场安排
考点由各区(市)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报市财政局审查后确定。
考场安排由计算机程序自动编排确定。
六、考试教材及软件
2010年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教材,继续使用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参考用书编写组修订2009年版本的《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参考用书》。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修订版)》和《会计基础(修订版)》参考书每本定价16元,《初级会计电算化》定价19元,《初级会计电算化辅导软盘》定价10元。报考人员在确认及收费时可在指定地点(附件2)自愿选购。
《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采用青岛市高校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财务操作软件,需参加培训的报考人员,请到市财政局指定的初级会计电算化培训点报名参加培训(附件3),在非指定的初级会计电算化培训班参加培训,出现任何问题,由报考人员自负。
七、考试时间
2010年考试时间于9月中上旬分批进行(以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八、答题方式及题型
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市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标准分为100分,成绩合格为60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考题全部为客观题,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考试时间分别为90分钟。
《初级会计电算化》考题为客观题和财务软件操作。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九、准考证打印
登录青岛市会计信息网(
http://kj.qdf.gov.cn:81/),点击“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专栏或直接输入
http://218.58.76.149/bm.htm进入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不需盖章)。
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或从《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单》获取。
十、考试成绩查询及成绩合格单打印
考试结束后,根据准考证标明的查询时间,在“青岛市会计信息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考试合格者自行打印“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成绩合格单不需盖章)。合格成绩有效期一年。
十一、考生注意事项
(一)今年新报考的考生。
1、享受免试条件的考生只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成绩合格后方可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不享受免试条件参加三门科目考试的考生,可自愿选择下列一种方式参加考试报名:一是三门科目同时报名,但成绩必须同时合格,方可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其中三门科目中只有《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成绩合格的,可单独办理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二是今年先报名参加《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办理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后,明年再同时报名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两门科目考试,但两门考试成绩需同时合格。
(二)以前年度报考的考生。
1、以前年度已取得财政部门颁发的《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的考生,2010年需同时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科目,考试成绩需同时合格。
2、2009年下半年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门科目且成绩同时合格的考生,没有取得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者,其两门科目合格成绩可延期到2010年底,但需参加2010年《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若参加2010年《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成绩不合格,则2009年下半年两门科目合格成绩作废。
(三)报考人员应到财政部门指定的确认缴费点办理确认、缴费手续。若在非指定确认缴费点办理确认及缴费手续,出现任何问题,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报考人员应到财政部门指定的缴费点购买考试参考用书(财政部门未指定任何书店和摊点出售参考用书)。各缴费点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培训和购买考试用书。
十三、其他事项
各区、市财政局在确认报名信息及收费工作结束后,应抓紧时间整理、核对报名缴费等有关工作,该项工作于2010年6月17日前完成。
各区、市财政局应按照市财政局有关文件规定的缴费比例,于6月底完成上缴市财政局考试费工作。
附件:1.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
2.2010年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现场确认、缴费点及购书地址、联系电话
主题词:会计 从业资格 考试 通知
抄报:财政部,山东省财政厅
青岛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0年4月29日印发
附件2:
2010年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
现场确认、交费点及购书地址、联系电话
报名点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市南区财政局 青岛市宁夏路286号市南区政府1楼政务大厅 88729500
市北区财政局 青岛市延吉路79号市北区财政局会计事务受理 85016796
(山东路与延吉路交叉口)
四方区财政局 四方区鞍山二路48号行政服务大厅2楼财政局窗口 83761683
李沧区财政局 黑龙江中路615号李沧区政府行政服务大厅 87637476
高新区财政局 东海西路15号甲(联通大厦27楼) 82020866
城阳区财政局 城阳区山城路195号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 87866153
崂山区财政局 崂山区苗岭路18号财经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80996967
开发区财政局 青岛开发区长江中路2号 86876527
(青岛理工大学1号教学楼167房间)
保税区财政局 青岛保税区管委综合服务中心11号窗口 86766905
即墨市财政局 即墨市科技局东门对面(即墨市振华街) 88551670
胶南市财政局 胶南市行政服务大厅(阳光大厅1楼) 财政局窗口 85166700
胶州市财政局 胶州市行政服务大厅财政局窗口(新城区) 82206039
82206383
平度市财政局 平度市行政服务大厅(红旗东路1号) 88397371
莱西市财政局 莱西市烟台路98号 88483300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宁夏路208号907房间 85855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