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正方:促进学风发展靠自律,反方是靠他律

我是正方,靠自律,
请各位大侠帮帮我,提供点资料,

辩论赛,我一直认为,重要的是准备过程中,思维的活化、能力的提高,比赛中的智慧闪现,随机应变 —— 而不是为了什么冠军、第一名……

大概很多人也都是这个想法吧……

我希望,我能做到“授人以渔”,而不是“授人以鱼”

我只给您“材料”,至于如何把“材料”做成“美味佳肴”,就完全看您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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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话了很多,言归正传:

要说“他律”,我们可以讲:每个人,总有自己看不到的地方,必须依靠他人的帮助

就像自己的后背,如果不借助他人或者工具,是看不到的

人在生活中,就有很多类似“自己的后背”这样的盲点,无论你如何严格“自律”,总是还有仅仅依靠自己,肯定做不好的地方

即使是“吾日三省吾身”的孔子,对于“闻过则喜”的子路,也是给予了相当高评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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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修炼到孔老夫子的境界,确实可以更多地通过自我反省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但是作为中学生,很显然,我们达不到这个境界……

中学生,处在一个青春朝气、蓬勃向上的年龄段,不可能像老成持重的成年人一样,凡事都自我约束得好好的——因为年轻人,就要去大胆尝试,就该去探索、去求知,这是天性使然,也是中学生之所以是祖国希望的原因之一 (如果某个地方的中学生,全都是老学究一样的,这个地方还有青春动力吗?)

所以,对于中学生来说,他律的作用,明显大于自律——因为要探索要尝试,就免不了容易出界,容易踩线。这个时候,【他律】,就会帮助我们在安全范围内,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获得更好的效果

举个例子:好比中学生们喜闻乐见的球赛,为什么要有裁判?不能说所有球员都很不自觉,都不懂得自律,但是一旦比赛激烈起来,自然看不清球是否出界了,看不到自己或者别人是不是越位了……因为球员的精力,都在球上,这个时候,如果没有裁判的【他律】,比赛是肯定进行不下去的……球员们的【自律】当然重要,但是,单单依靠“革命靠自觉”的【自律】,肯定是不行的;相反,只有有适当的【他律】存在,就能确保大家都在规则之内进行比赛,一切都如水到渠成般的顺畅……

注意:【他律】,是来【帮助】我们的,而不是来【限制】我们的,一个懂得良好地运用【他律】的帮助的人,才更容易成功——比如唐太宗李世民,不能说他不想当贤明君主,但是,如果他不能容忍魏征对他到处掣肘的严格【他律】,如果不是受到魏征的帮助,他必定不能达到这样的高度!

他律重于自律
(一)
古人云“不理不破”。我再次阐述一下我方观点:学生良好习惯养成靠他律。在我今天的理解来看,这就要求他律施己的措施来保证良好习惯的养成。集体的文明、和谐需要其中的个体之间的彼此磨合,有时甚至要舍弃一些自我原则与利益。比如宿舍熄灯,老大觉得九点比较好,老二的原则是九点半比较好,老三认为十点熄灯也不算晚。三个人都比较自律,但要实现宿舍的和谐,就必须得达成一个共识,这就是他律!一个个独立的文明个体如何在没有统一标准的情况下形成文明整体?下面我们从社会角度来探讨一下他律优越于自律!一种制度越是依赖于个人美德,个人美德越是会加速丧失,因为美德已缺少所需要的制度保障:一种制度约不依赖于个人美德,越有利于个人美德,越有利于更多地保存个人美德,因为这时美德尚有制度为之保驾。如果只靠自律,那我们制定法律的目的何在,如果大学生养成文明习惯靠自律,那我们要学校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干吗,一个完全自律的学校是一个没有秩序的学校,一个完全自律的社会是没有秩序的原始社会,因此他律也是优于自律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仅需要丰富的理论内涵和理论体系,而且需要通过大量的社会条例,包括政治制度条例,经济条例,司法条例,检察条例等体现出来,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检察制度建设,也就是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我国特色检察制度的三个基本特点首个就是“法律监督性”。这里也再次说明:我国的检察制度是作用在我国可以自律的各部门基础之上的他律,体现了他律完全是优于自律的。下面再次回到我们的校园里。在我们的校园里,可以经常看到类似于“勿践踏草坪”、等等的标牌,这不是暗示我们你们的自律还不够,时刻需要他律来规范吗?他律的纠错功能伴随我们一生,我们不是一直都在不断的学习、规范自己。一味的自律是不行的,如果都要等待自律来解决,中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只怕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吧。
(二)
古人云“不立不破”。我先阐述一下我方观点:他律重于自律。所谓他律是指依靠外界事物来约束控制自己的行为;而自律则指社会中的个体要自我约束,自我控制。无论自律和他律,目的都是为了完善个人与促进社会的生产。“法者天下之公器”,“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他律在个人与社会的发展中起到极重要的作用。不可否认,自律也在完善个人与发展社会中占有的地位,但相对于他律,自律有不可忽视的局限性。首先,自律的标准是分散的,不统一的。自律所依据的标准是人的内心准则。在当今社会,社会意识的多元化趋势使得个人的内心准则即价值观多元化。分散的个人如此,社会本身也如此。在不同意识形态的控制下,同一行为会有不同的评判结果,因而仅依靠自律,会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而他律则遵守社会准则,有一个社会的统一标准,为社会秩序的稳定构建提供了一个平台。其次,自律不能长期稳定的发挥效用。再次,自律对人的行为的控制力是薄弱的。自律依据的内心准则的权威性必须通过他律的社会舆论与法律规定在确立,没有他律,就无自律的权威性。权威性消失,又如何使自律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可见,他律相对于自律有很大的优越性。因而他律重于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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