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制无缝气瓶:30年,GB13004-1999《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4.1.2条:对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气瓶按报废处理,登记后不予检验。氧气瓶、氮气瓶、二氧化碳气瓶均属于这类。
2、液化石油气钢瓶:15年,GB8334-1999《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4.3条:对使用期限超过15年的任何类型钢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
3、钢制焊接气瓶:12年、20年,GB13075-1999《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第4.1.2条:对使用年限超过12年的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以及使用期限超过20年盛装其他气体的气瓶按报废处理,登记后不予检验。氨气瓶属于这类,按本人理解应该是12年。
4、溶解乙炔气瓶:GB13076-1991《溶解乙炔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第7.1.2、7.2.3、7.3.2、7.5.3条规定:存在相应缺陷的气瓶应予报废。
扩展资料:
气瓶使用注意事项:
1、气瓶的使用与维护。气瓶使用不当或维护不良可以直接或间接造成爆炸,着火燃烧或中毒伤亡事故。
2、气瓶使用前的检查。从气体充装站或气瓶储存库接收气瓶时,应对所接收的气瓶进行逐只检查。
3、近距离移动气瓶,应手盘瓶后转动瓶底,移动距离较远时,可用轻便小车运送,严禁抛、滚、滑翻。气瓶在工地使用时应将其放在专用车辆上或将其固定使用。
4、使用氧气或氧化性气体气瓶时,操作者应仔细检查双手、手套、工具、减压器、瓶阀等有无沾染油脂,凡有油脂的,必须脱脂干净后方能操作。
5、氧气瓶和氧化性气体气瓶与减压器或汇流排连接处的密封垫,不得采用可燃性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气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钢质无缝气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