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公务员 可以在政府单位工作吗?

如题所述

答案是可以。广义的政府部门是指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包括政府机关,也包括经授权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狭义的政府部门就是指政府机关。
政府机关用人最多的是公务员,还有两部分人员:一部分人是工勤人员,主要是承担行政后勤等事务性工作;另外一部分是,个别政府部门因为工作需要,聘用一些高级技术人才,譬如公安部门用的计算机专业高级人才。

你如果不具备后两部分人的条件,那就只能考虑非“参公”的事业单位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5-26
政府的单位有两大类、,一个是行政单位,一个是事业单位。
两种单位里也都有两种编制,一种是行政编,即公务员,一种是事业编。前者财政全额拨款,比较稳定。
其实还有一种,是自收自支单位,每年可能会由财政拨一些款,但是还是靠自己职工努力。
不是公务员,可以是事业编啊,当然也可以是临时工啊……
第2个回答  2010-05-26
可以,但不在编制,不是政府统一拨款。
第3个回答  2010-05-26
对于这个问题我认为要首先明确几个概念:
1、政府单位指在我国境内通过政治程序建立的、在一特定区域内对其他机构单位拥有立法、司法和行政权的法律实体及其附属单位。 政府单位的主要职能是利用征税和其他方式获得的资金向社会和公众提供公共服务。通过转移支付,对社会收入和财产进行再分配。 它主要包括各种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 所有政府单位归并在一起,就形成政府部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二条 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
第四十九条 省、 自治区、 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分别由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和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分别由县长、副县长,市长、副市长,区长、副区长和局长、科长等组成。
乡、民族乡的人民政府设乡长、副乡长。民族乡的乡长由建立民族乡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镇人民政府设镇长、副镇长。(即乡、镇的人民政府分别由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组成。)
而上述级别的职位都是需要公务员担任的,但政府工作当中有很多人员如司机、环卫等这些职位是不需要由公务员担任的。其工作地也算是政府机关,从这个意义上说,不是公务员照样可以在政府工作,只是职务的差别而已。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