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5-18
1.去你在东莞所在的镇区的社保局打印《缴费凭证》。需带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单位开的《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申报表》要盖公司的公章哦
2.将《缴费凭证》交给你在深圳所在的公司,公司的相关人员将会帮你向深圳的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序.
提示:如果将来还有机会再到东莞,建议您不必办理转移
第3个回答 2014-01-10
办理社保转移方法:
根据2010年1月1日出台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的规定,养老保险在全国将实现无障碍转移,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打印《缴费凭证》。离开东莞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东莞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
第二步:申请转移接续。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深圳)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参保人只需办妥上面两步手续就可以了,简单地说就是“走时带走,就业续回”,其养老保险关系将由新参保地(深圳)社保机构与原参保地(东莞)社保机构联系办理,这样参保人前后参保记录就连接在一起了。
另外:基本医疗保险转移要到2010年7月1日后才能办理。
第4个回答 2010-05-17
办理社保转移方法:
根据2010年1月1日出台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的规定,养老保险在全国将实现无障碍转移,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打印《缴费凭证》。离开东莞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东莞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
第二步:申请转移接续。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深圳)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参保人只需办妥上面两步手续就可以了,简单地说就是“走时带走,就业续回”,其养老保险关系将由新参保地(深圳)社保机构与原参保地(东莞)社保机构联系办理,这样参保人前后参保记录就连接在一起了。
另外:基本医疗保险转移要到2010年7月1日后才能办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