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看到私拉电线,未经查实偷了多少度电就做了处罚800元的决定,并掐断水、电,说交钱才给水、电。这样合法吗?我承认偷电是错误的,可是处罚有相关法律规定吗?是多少啊? 山东济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电力法规定: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予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电。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
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供电企业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窃电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供电企业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处罚案例:
南京六合两男子私接电线到家中涉嫌窃电被查处
六合区长芦街道两名男子从社区供电主线上私接电线到家中。昨天,六合警方与供电部门联合对其进行查处。
昨天上午,六合公安分局玉带派出所接到村民举报,称长芦街道新犁村蒋某和王某有窃电行为,请求公安机关查处。玉带派出所民警立即会同长芦供电所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当场查获蒋某和王某的窃电行为。
经调查,蒋某和王某是邻居,春节过后两人在一起吃饭时,聊到春节期间家里的冰箱、空调、取暖器等各种电器一起开,电费是平时一倍。两人最后决定从家门口的社区供电主线上私接电线到各自家里。
此后,两家用电渐渐大方起来,过去随手关灯的习惯也没有了。两家的这一反常举动引起了周围村民的议论,细心的村民仔细观察终于发现两家有偷电行为。
玉带派出所民警拍照取证后,在供电所工作人员协助下,强行拆除了两家非法私接的电线。长芦供电所的工作人员表示,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第102条规定,对蒋某、王某按照窃电量补交电费,并对其处以补交电费3倍的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南京六合两男子私接电线到家中涉嫌窃电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