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会计准则下,计提短期借款利息的分录是什么?

如题所述

你们的借款是向银行借的还是向其他机构借的?如果是向银行借款,不需要预提利息,在实际扣利息的时候

财务费用

银行存款就可以了。
如果是向其他机构借款,需要计提利息的,当月要计提,按12天计提利息,分录为

财务费用

预提费用
既然是向银行借款,那么应该是按月扣除借款利息的,所以不需要预提利息,只要实际扣除的时候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就可以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4-28
1.如果是分期付息 计提时 借:财务费用 (资本化部分计入在建工程,下同) 贷:应付利息 支付时 借:财务费用 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2.如果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每月计提时 借:财务费用 贷: 短期借款--应计利息 到期支付时 借:财务费用 短期借款--本金 短期借款--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 看明白了吧~
第2个回答  2014-04-28
新准则下,不管是短期借款还是长期借款,只要是分期付息(而不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都要将利息计入“应付利息”科目: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第3个回答  2014-04-28
新会计准则的借款费用只分费用化还是资本化的问题了,如果该借款是为了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那么该借款的利息就得资本化,计提的时候如果该项目未完工就做入"在建工程",如果是一般性借款,就做入财务费用. 借:在建工程(或者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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