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贷款中介签了合同,现在不想贷了

上个月想办贷款,然后去找了贷款中介,然后签了合同,当时只说了成功下款之后需付10%的费用,并没有提及不想办贷款有违约金这一说,因为当时去办的时候没有办下来,后面就不想再办了,对方一开始一直让我提供详版征信材料,我没理会,之后又说如果我如果不提供的会进件时效就要过期了,过了一段时间微信上又来催过我几次,然后上周就说如果我不做要付违约金说要打电话给我父母,一直到这周快两礼拜了都没打电话,然后今天微信上又找我说要打电话给我父母朋友啥的要违约金说他们进件要什么材料费,然后我就给他说我不确定做不做,然后他微信上又和我说会有银行联系我的,这我要不要理会?总感觉是个套,如果真要打电话的话我觉得应该在他上周微信和我说要打我家人电话的时候就打了何必等到现在再来和我说这么多,请大神们帮我分析一下。

如果和贷款中介签订了合同,又不想贷款的话是要付违约金的,具体违约金合同上应该是有明确约定的但是具体的数额不能超过标的额的30%。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拓展资料: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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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15
你好,这个公司属于违法的。我们不会强制客户贷款。而且没有违约金一说的。如果打电话联系父母的话那么他们就是犯法,你可以直接报警处理,会直接把他们一起端了。选择中介要找靠谱点的。你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我。追问

我自己也觉得奇怪,因为快两周前微信上就说要打我预留的父母电话说要违约金,然后今天又来和我说啥违约金进件需要材料费啥的,又说会有银行联系我,但我压根就没有直接和银行发生任何关系,银行要联系我干嘛呢我就很奇怪他的思维逻辑

追答

他是骗你的。你可以直接报警的。你没有交任何资料银行不会给你打电话的。他们没有这个权利。我们客户都是资料准备齐全了才拿给银行进件,如果中间客户不贷了,我们也不会强迫的。全凭自愿,你自己遇上比较黑的中介。如果他们还来找你,你就报警处理。

追问

我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因为他找我好几次,好几次都是不一样的说法,其次我没有和银行方面发生任何关系说银行会打电话给我就让我不信他了,我只是在现场办过一次没办下来之后我自己不想办了之后让我去拉详版的征信我没有理会,之后就是微信上给我各种说法,我也迷了所以问问知道的人

追答

所以再有下次直接说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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