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婚户口怎么迁入再婚男方家?需要什么手续?该怎么办理

如题所述

离婚后需要办理的手续:

分户:

携带身份证,离婚证(或法院的调解书、判决书)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讲明情况,然后交8块钱手续费,即可办理一个你和女儿的户口本;

户口迁移:

假如娘家仍在同一县(区)公安(分)局管辖范围内,直接到再娘家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即可;

假如娘家不在同一县(区)公安(分)局管辖范围内,先到娘家所在地村委会(街道办)出个接收证明,内容为因婚姻关系,为方便生产生活迁入之类的,然后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相应手续,再到娘家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即可。

扩展资料: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09

女方离婚户口迁入再婚家庭,可采取夫妻投靠办理落户户口,以北京市为例,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户口审批工作规范的通知》规定:

第一条 外省市农业户口或无业人员夫妻投靠 

1、受理条件: 

(1)申请人年满 45 周岁,且结婚满 10 年; 

(2)申请人年满 46 周岁,不满 55 周岁,结婚应满 5
年;申请人年满 55 周岁以上,结婚应满 2 年; 

(3)随迁子女系 18 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
2
计划生育有关政策,随迁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 25 周岁,
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2、审批程序: 

申请人须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
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
市局批准后办理。 

3、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同时签名);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住房证明(是指具有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
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房); 

(5)申请人为外省市居民户口的,其户口所在地街道
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须出具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6)离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经公证
的离婚协议书; 

(7)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
二胎以上(包括二胎)的子女须出具本市司法部门的亲子鉴
定书、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须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
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 

(8)随迁 25 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其户口所在地县级
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
3
市人民政府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
明及本人出具经公证的未婚声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
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9)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扩展资料:

残疾人员夫妻投靠落户,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户口审批工作规范的通知》规定:

第二条 残疾人员夫妻投靠
(申请人为外省市农业户口或无业人员) 

1、受理条件: 

(1)申请人年满 35 周岁,且结婚满 10 年; 

(2)申请人年满 40 周岁,结婚应满 5 年; 

(3)申请人或被投靠人为残疾人(残疾指生活难以自
理,患有久治未愈的疾病,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武疯子一
般不予受理)。

2、审批程序:
申请人须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
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
市局批准后办理。

3、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同时签名);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3)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4)住房证明(是指具有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
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房); 

(5)残疾一方的《残疾证》和本市区(县)级以上医
4
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肢体残疾人员的须提供残疾照片; 

(6)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二
胎以上(包括二胎)的子女须出具本市司法部门的亲子鉴定
书、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须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
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 

(7)随迁 25 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其户口所在地县级
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
明及本人出具经公证的未婚声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
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8)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其户口所在地街
道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9)离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经公证
的离婚协议书; 

(10)民警调查报告(对残疾一方的残疾程度,是否患
有久治未愈的疾病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后写出报告); 

(11)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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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14

离婚后需要办理的手续:

分户:

携带身份证,离婚证(或法院的调解书、判决书)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讲明情况,然后交8块钱手续费,即可办理一个你和女儿的户口本;

户口迁移:

假如娘家仍在同一县(区)公安(分)局管辖范围内,直接到再娘家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即可;

假如娘家不在同一县(区)公安(分)局管辖范围内,先到娘家所在地村委会(街道办)出个接收证明,内容为因婚姻关系,为方便生产生活迁入之类的,然后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相应手续,再到娘家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即可。

扩展资料: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十五条:“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第二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参考资料:离婚手续-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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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23

一、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县:

1、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2、审批后,可网上迁移,也可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3、女方落户后,需重办身份证。

二、夫妻户口不同省:

1、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提供“婚育证明”);

2、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3、持男方户口簿, 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籍派出所办理落户;

4、女方落户后,需办身份证。

扩展资料

结婚后迁户口条件:

夫妻双方分居两地(不同市、县辖区)或一方为农业户口,另一方为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均可申请夫妻投靠入户。

结婚后迁户口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申请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或有关下岗证明(指非农业人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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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2

       你好,再婚后,女方的户口可以迁入男方处。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女方户籍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到男方户籍地派出所以“夫妻投靠”为由申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带《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女方的户口本到女方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带《户口准予迁出证明》、男方的户口本到男方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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