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法对预留机动地是怎样规定的

如题所述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经村民会议通过或者村民代表同意后,可以将预留地发包给新增人口经营;第六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法实施前已经预留机动地的,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面积的百分之五,不足百分之五的,不得再增加机动地。承包法实施前未留机动地的,不得再留机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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