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困惑
杜某有一养子,现已成年。杜某始终对其像亲生孩子一样精心抚育照料,供他读书、深造。养子工作稳定之后,杜某就告诉了他是被收养的事实。没想到在这之后他脾气大变,时不时地与杜某发生争吵,态度极为恶劣,对杜某也是不闻不问,不尽赡养义务,这令杜某心灰意冷。请问杜某的养子是否还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呢?
律师答疑
养子女对养父母应尽赡养义务,但如果养子女没有履行赡养职责,不代表他一定丧失继承养父母遗产的权利。继承权利同赡养义务并不是一对对等的权利义务。不履行一项义务并不意味着另一项权利的丧失。换句话说,只有发生《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继承人才丧失继承权。而养子女未尽赡养义务,并没有丧失继承权的,仍然享有财产继承权。当然针对这种情形,法律明确规定,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或者不分。
法条链接
《继承法》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十三条第四款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法理荟萃
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关联、对立统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