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去正确处理一件莫须有的事情?

今天下午,正常体育训练 我做完仰卧起坐去练习篮球,到了结束 有几个人把我叫下来(我认识她们 因为她们成绩经常在年级前几名)问我这个眼镜是不是我踩坏的 说是当时我在做仰卧起坐 ,她的眼镜就放在我的左边,但是我对此唯一的记忆就是我是右边起来去练篮球的,因为篮球杆在我的右手边 其他的都不记得,(现在是我最傻的地方)我听她们说的有那么道理 可能真的是我踩的 我就很诚恳的道歉(我简直傻透了)之后我还说如果真的是我踩的我会给予赔偿 我还重复了好几次,她们可能就是来确认一下是不是我踩的没想要赔偿,但是看到我这样我都愣了一下 之后受害者就跟我对视了几秒 跟旁边的人说 走吧
事后想了想 我一个劲的道歉倒是间接承认了我踩眼镜,我怕她继续把事情闹大 一个眼镜也挺贵的,怕以讹传讹 人言其实挺可畏的 以前经历过,我现在真的好害怕 哭了真的好几次 该怎么办?

第1个回答  2019-09-18
    莫须有。也许有。形容无中生有,罗织罪名。语出《宋史·岳飞传》:“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后用以表示凭空诬陷。
  清孔尚任《桃花扇·辞院》:“这也是莫须有之事,况阮老先生罢闲之人,国家大事也不可乱讲。  ” “莫须有”这个词的含义自古以来就有很大的争议,总结起来大体有以下几种意见: 或许有 这是主流的看法,《辞源》持此观点。
  或许有,有一种推测的成分,含糊其辞,对一位元帅级的高官采取这样不负责任的态度,自然不能服人,所以更加凸显了岳飞的冤屈。但这种解释有一个很大的问题。  首先,岳飞是有罪名的,当时受秦桧指使,奸臣万俟卨诬陷岳飞主要的罪名有:“飞曾尝自言‘己与太祖皆三十岁建节’”“受诏不救淮西罪”“令张宪虚申警报以动朝廷”,用
第2个回答  2019-09-18
坚强起来,事情己发生了就不要奥恼,那是他们自己的责任,为什么要把眼镜放在不易被人发现的地方,又没提醒别人注意,与你没关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9-18
首先,一定要告诉自己要理智,想想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然后,再逻辑清晰地说服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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