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借款人但是出借人把钱转给担保人了现在担保人跑了,出借人现在问我要钱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如果出借人起诉你、交易习惯你是借款人,就是没有履行借款合同,要求把钱转给担保人,你可以要求出借人继续履行合同、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六条
第二款规定、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出借人没有把钱给你,出借人就违反的借款合同,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法院不会判决你偿还借款的: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将款项转给你,你如果没有出具委托书,你可以答辩出借人并没有将钱款实际交付,要求解除与出借人的借款合同、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款项交付

目前,到银行、证券公司理财需开立相应理财账户。一般而言,通过银行开立的理财账户可以办理储蓄类产品和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基金类产品,大型银行还可通过银行系统购买国债。由于银行网点分布较广,通过银行渠道开立的投资理财账户可到银行柜台办理。[7]

证券公司开立的理财账户可用于股票(包括A股、B股、H股等)、债券(包括国债、企业债、公司债等)、期货(包括金融期货如股指期货、外汇期货等,商品期货如黄金期货、农产品期货等)等一系列的投资理财工具的投资。证券账户的开立可到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需要在交易日内办理。

投资公司的手续比较方便,一般只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投资公司也会为客户定制专属理财计划。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10-27
由担保人还钱,担保人作为次债务人,还是要承担担保责任的,可以在对方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起诉。

如果出借人起诉你、交易习惯你是借款人,就是没有履行借款合同,要求把钱转给担保人,你可以要求出借人继续履行合同、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六条
第二款规定、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出借人没有把钱给你,出借人就违反的借款合同,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法院不会判决你偿还借款的: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将款项转给你,你如果没有出具委托书,你可以答辩出借人并没有将钱款实际交付,要求解除与出借人的借款合同、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款项交付

《担保法》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以其相互之间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对抗债权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具体请结合你们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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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04-08
你是借款人,出借人没有把钱给你,你如果没有出具委托书,要求把钱转给担保人,出借人就违反的借款合同,就是没有履行借款合同,你可以要求出借人继续履行合同,将款项转给你,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出借人的借款合同。
如果出借人起诉你,你可以答辩出借人并没有将钱款实际交付,法院不会判决你偿还借款的。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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