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规范财务预算管理行为、提高经济效益和财务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财企[2002]102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财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公司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企业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作的具体安排。
第三条 财务预算与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共同构成公司的全面预算。财务预算应当围绕公司的战略要求和发展规划,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为基础,以经营利润为目标,以现金流为核心进行编制,并主要以财务报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
第四条 公司应以现金流量为重点,对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实施预算管理,切实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考核工作,对预算内资金支出实行责任人限额审批制,严格限制无预算资金支出,利用预算对公司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资源进行分配、考核和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第五条 公司预算年度应与会计年度一致,公司财务预算的基本原则是:量入为出,综合平衡;效益优先,确保重点;全面预算,过程控制;权责明确,分级实施;规范运作,防范风险。
第二章 财务预算管理组织机构
第六条 公司设立财务预算委员,由董事长任预算委员主任。
第七条 财务预算委员会主要拟订财务预算的目标、政策,制定财务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审议、平衡财务预算方案,组织下达财务预算,协调解决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组织审计、考核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督促完成财务预算目标。
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是财务预算委员会的常设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公司财务预算的编制、审查、汇总、上报、下达、报告等具体工作,跟踪监督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财务预算与实际执行的差异及原因,提出改进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第九条 公司物资、机械、市场开发、人力资源、资产管理、宣传党建、安全质量、工程技术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系统业务涉及的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控制等工作,并配合财务预算委员会做好公司总预算的综合平衡、协调、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其主要负责人参与公司财务预算委员会的工作,并对本部门财务预算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第十条 公司所属基层单位是公司主要的财务预算执行单位,在公司财务部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现金流量、经营成果和各项成本费用预算的编制、控制、分析工作,接受公司的检查、考核。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预算的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第三章 财务预算的形式及其编制依据
第十一条 编制财务预算应当按照先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后财务预算的流程进行,并按照各预算执行单位所承担经济业务的类型及其责任权限,编制不同形式的财务预算。
第十二条 业务预算是反映预算期内公司可能形成现金收付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营业活动)的预算,一般包括:企业总产值预算、项目成本预算(生产成本预算、间接费用预算)、开发成本预算、采购预算、期间费用预算等。
第十三条 资本预算是公司在预算期内进行资本性投资活动的预算,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权益性资本投资预算和债券投资预算。
第十四条 筹资预算是公司在预算期内需要新借入的长短期借款、经批准发行的债券以及对原有借款、债券还本付息的预算,主要依据公司有关资金需求决策资料、发行债券审批文件、期初借款余额及利率等编制。
第十五条 财务预算主要以现金预算、预计资产负债表和预计损益表等形式反映。
1、现金预算是按照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编制的反映公司预算期内一切现金收支及其结果的预算,它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和筹资预算为基础,是其他预算有关现金收支的汇总,主要为汇总的公司现金预算和预算责任中心的责任资金预算,是公司资金管理的重要依据;
2、预计资产负债表是按照资产负债表的内容和格式综合反映预算执行单位期末财务状况的预算报表;
3、预计损益表是按照损益表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的反映预算执行单位在预算期内利润目标的预算报表。
第四章 财务预算的编制程序和方法
第十六条 编制财务预算,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
(一)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确定的预算年度经营目标,提出下一年度公司财务预算目标,包括产值及利润目标和现金流量目标;
(二)财务部根据公司预算年度的经营目标,于每年12月初制定公司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具体要求;
(三)公司各预算责任中心按照统一格式,编制各自的下一年度预算草案,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送财务部;
(四)财务部对各预算责任中心上报的预算方案进行审查、汇总、并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查,结合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综合平衡后,在此基础上提出公司下一年度预算草案,于12月31日前报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
(五)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应于次年1月10日前召开预算管理委员会会议,审查公司下一年度预算草案,对未能通过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的项目,有关预算责任中心应进行调整;
(六)经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后的预算草案,应于公司下年度工作会之前报公司董事会;
(七)公司财务部对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年度总预算,在次年3月底以前,分解成一系列的指标体系,下达公司各预算责任中心执行。
第十七条 企业财务预算可以根据不同的预算项目,分别采用固定预算、弹性预算、滚动预算、零基预算、概率预算等方法进行编制。
第五章 财务预算的执行与控制
第十八条 财务预算一经批复下达,即具有指令性,各预算执行单位就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将财务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内部各部门、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全方位的财务预算执行责任体系,要求责任到人,并将分解情况上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十九条 财务预算作为预算期内组织、协调各项经营活动的基本依据,各执行单位应将年度预算细分为月份和季度预算,以分期预算控制确保年度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并将分期预算上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二十条 各执行单位应当强化现金流量的预算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资金的支付,调节资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风险。各预算责任中心的负责人负责本中心的预算控制,并承担控制预算的经济责任。
第二十一条 对于预算内的资金拨付,必须经单位领导或其授权人签字,财务部门方可受理;对预算外的项目支出不予受理。
对于无合同、无凭证、无手续的项目支出,财务部门不得支付。对超合同、超计价、超前支付的,即使单位领导签字,财务部门必须拒付,除非办理了合同变更或预算调整。
第二十二条 各预算责任中心必须严格执行成本费用预算,在日常控制中,各预算执行单位必须健全凭证记录,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成本费用的预算标准,加强适时的监控,对预算执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各预算责任中心应及时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
第六章 财务预算的调整
第二十三条 公司正式下达执行的财务预算,原则上不予调整。财务预算执行单位在执行中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财务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财务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可以调整财务预算。
第二十四条 对于不影响财务预算目标的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之间的调整,可以按照内部授权批准制度执行,鼓励预算执行单位及时采取有效的经营管理对策,保证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二十五条 确需调整财务预算,应当由预算执行单位逐级向财务预算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阐述财务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客观因素变化情况及其对财务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程度,提出财务预算的调整方案。
财务部对预算执行单位的财务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集中编制企业年度财务预算调整方案,提交财务预算委员会、经理办公会乃至董事会审议批准,然后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 对于预算执行单位提出的财务预算调整事项,公司进行决策时,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1、预算调整事项不能偏离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财务预算目标;
2、预算调整方案应当在经济上能够实现最优化;
3、预算调整重点应当放在财务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重要的、非正常的、不符合常规的关键性差异方面。
第七章 财务预算的分析与考核
第二十七条 各预算执行单位应当在每季后15天,向公司财务部报告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对于财务预算执行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出现偏差较大的重大项目,由财务部责成有关预算执行单位查找原因,提出改进经营管理的措施和建议。必要时,由财务部提交财务预算委员会处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审计部定期对预算责任中心的报告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纠正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维护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审计部形成审计报告,及时反馈给财务部及预算责任中心,作为预算调整、改进内部管理和预算考核的一项重要参考。
财务预算审计可以全面审计,或者抽样审计。
第二十九条 财务部定期向预算执行单位、财务预算委员会以至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提供财务预算的执行进度、执行差异及其对财务预算目标的影响等财务信息,促进公司完成财务预算目标。
第三十条 公司建立财务预算分析制度,由财务预算委员会定期召开财务预算执行分析会议,全面掌握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研究、落实解决财务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政策措施,纠正财务预算的执行偏差。
第三十一条 公司的财务预算按调整后的预算执行,财务预算完成情况以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为准。
第三十二条 预算年度终了,财务预算委员会应当向董事会报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并依据财务预算完成情况和财务预算审计情况对预算执行单位进行考核。
第三十三条 财务预算执行考核是评价预算执行单位绩效的主要内容之一,与预算执行单位负责人的年度考核挂钩。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和公司社会事业管理中心(即上述所称“预算执行单位”)。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4年元月1日起试行,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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