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输了是否还要给律师费?

我准备请个律师帮我打刑事官司``但是不知道如果律师打输了,我是否应该付给他全部的律师费?
或者是按比例付?请了解这方面问题的朋友告诉我下`谢谢!
如果最后判决:无罪? 有期徒刑? 或者是缓刑?无论最后的判决是什么都对律师费的金额比例没有影响吗?
请各位注意下:我的是刑事案件,起诉我的是检察院,应该不存在诉讼费的问题吧`

官司输了是否还要给律师费要根据代理协议来确定是否付钱。

律师诉讼代理一般有两种代理方式:

1.普通代理,就是赢了输了都要给钱,其代理费一般按标准收费。

2.风险代理,就是只有赢了才给钱,但风险代理的收费相对要高。

综上所述:官司输了,律师是否收费是根据律师和你之间签的代理协议是怎样表述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9-25

一般来说按合同约定办,例外一、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二、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三、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
  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2个回答  2005-08-10
律师打官司是要收取一定的费用的,也就是人们常说谁谁的“代理律师”那么律师收取的是代理费,和官司的输赢是没有关系的。换句话说也就是请了律师,就应该给律师费。
一般情况下律师的代理费用应该事先谈好,可以按照官司的类型或者官司所涉及到的金额来双方签定一个代理协议。
或者用比较实际的方法“风险代理”!所谓风险代理是指如果律师打赢了官司,你就支付约定的价款给律师,如果涉及到经济案件一般就从案件涉及的金额中扣出(以%)计算。
如果律师不能打赢此案,那么当然就不应该收钱咯~~~
注意:大多数律师还是偏向一般代理,因为即使赢不了官司,他们也能多多少少拿点。风险代理就能多赚点,可赢不了案子的话就一分也拿不到。
简单的回答你的问题:输了官司也应该给律师费,但如果没事先约定是多少,那你可以按你的意思给,如果签定了代理合同,那么是多少就应该给多少。
不给就又违反了合同法。。。
祝你好运~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2
  律师诉讼代理一般有两种代理方式。
  1.普通代理,就是赢了输了都要给钱,其代理费一般按标准收费。
  2.风险代理,就是只有赢了才给钱,但风险代理的收费相对要高。
  关键是看你与律师之间商定的代理协议是怎么表述的,如果你们之间签的是普通代理协议,那不管结果如何都要给代理费,如果律师在代理前承诺输了不要钱,那你就不必给代理费。从你提问的语气来看应该是普通代理。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12

律师诉讼代理一般有两种代理方式。官司输了需要看当事人选择。

1、普通代理,就是赢了输了都要给钱,其代理费一般按标准收费。

2、风险代理,就是只有赢了才给钱,但风险代理的收费相对要高。

拓展资料:

法定代理

法律上为无行为能力人设立的一种代理制度。行使法定代理权的人,称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权的发生,不由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意思决定,而是以亲权或监护权为基础,由法律规定。法定代理人与当事人处于相同的地位,享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承担当事人的诉讼义务。法定代理权由于被代理人成年、解除监护、代理人丧失代理能力或死亡而消灭。

法定代表

法律上为法人、非法人团体从事活动设立的一种代表制度。法人、非法人团体的主要负责人是它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根据法律规定行使代表权,代表权的发生是基于代表人的职权和职责。法定代表人行使代表权的活动,体现法人、非法人团体的活动,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即法人、非法人团体的诉讼行为。法人、非法人团体可以变更自己的主要负责人。

但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只是执行职务的具体人员的更换,前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新代表人具有拘束力。法定代表权自法人、非法人团体成立而产生,随法人、非法人团体撤销、解散而消灭。

指定代理

无行为能力人又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不能行使代理权时,法律规定由法院为其指定代理人的一种代理制度。被法院指定的代理人,称为指定代理人或特别代理人。这种代理权的发生基于法院的指定。指定代理人在诉讼中与法定代理人的地位相同,但不得处分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在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为诉讼行为时,指定代理人应当脱离诉讼,代理权即行消灭。

委任代理

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诉讼中的第三人的委托的代理。这种诉讼代理人称为委任代理人。因这种代理权是由委托人的意思表示发生的,所以又称意定代理。委任代理是一项范围广泛、应用普遍的代理制度,当事人可以委托他的近亲属、律师担任委任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有关的社会团体、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经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担任委任代理人。委托他人代为诉讼,须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

委任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代当事人为诉讼行为,但是在离婚案件中,确定离婚与否,必须当事人本人表达意志,不能授权由委任代理人决定。委任代理人的代理权,因诉讼终结、解除或辞去委任、代理人丧失代理能力或死亡而消灭。委任代理的变更和解除,当事人应当以书面报告法院,并由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诉讼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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