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以上为工勤人员职称评级过程。
扩展资料:
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1.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2.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3.机关直属服务性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技术工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4.机关直属服务性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控制目标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
5.机关直属服务性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要严格控制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