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钱有欠条、嘴上一直说还钱的结果他就是没钱还我起诉�

如题所述

OK,有欠条就好办。
但是,我们知道,债权的诉讼时效是二年,一般来说。
那么,你每次问对方要钱,如果他不还,就要求他重新写一份欠条。
例如,欠条上写,三天后还钱,欠条日期是2014年1月1日。那么从2014年1月5日起二年内,你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你在2014年12月1日,也就是二年内的某个时间,问他要钱,他没给,但重新写了欠条,那么从2014年12月1日起,二年时效重新计算。
如果超过二年,你去法院起诉,而对方没有提出时效抗辩,即他没有说,超过二年了,一般来说,有欠条,法院会支持你。
如果对方提出抗辩,虽然他还欠你钱,但法院不会再支持你。不是说,欠你的钱不用还了,而是你请求法院保护你的债权的时效过了。你可以想其他合法的方法要债。
还有一种方法,你向法院起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只要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等于法院接受你的保护债权的请求,你也不用担心时效过期了,除非法院终结强制执行。
所以,尽快向法院起诉是你目前最该做的。
OK,我尽力用你看的懂的词汇来写,如果你还是不明白,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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