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律师朋友吗?男女双方结婚四年多,有一子三周岁,由于感情破裂想离婚,断断续续分居一年多。孩子是两边

有律师朋友吗?男女双方结婚四年多,有一子三周岁,由于感情破裂想离婚,断断续续分居一年多。孩子是两边住的。孩子原本姓氏和户口都随母亲。男方是事业单位,月薪比女方每月多两千左右。女方非事业单位。双方家庭条件相当。但是双方都想争取孩子的扶养权,从以上情况判断,孩子归哪一方扶养的概率大,有多大概率?然后感情破裂离婚,判断孩子归谁扶养,法院会考虑哪些因素?谢谢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


但总体说孩子归女方的可能性大。除非有如下两种情况:


    女方有过错;

    女方经济上有问题;或女方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或女方离婚后回去农村或偏远地区或出国。



真正到法院后,还要看法官的倾向性。


一般法官会看双方的性格,假如男方性格暴烈,或假如女方十分偏执,那也会影响法官的判断,从而影响最终的判决。


现在孩子小,如果孩子大的话,也要看孩子的意愿。


另外,如果女方抚养,同时放弃对男方索要抚养费,则女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大。


当然,律师好的话,争夺孩子抚养权,是会有利的。



但我要回答的问题不是这些,我要说的供您仔细参考,那就是,希望您不要离婚。


从您的姓名看,您是孩子妈妈。您说你们已经感情破裂,但断断续续已经一年多了。为什么还能断断续续?说明还有感情因素,说明还有感情存在。还有感情存在,最好不离婚。不离婚也是为了您的孩子,也是为了您自己。


现在尤其对女方,离婚不是最佳的选择。


尤其是离婚再带个儿子,生活会十分困难。


夫妻离婚时,只想着怎么快些离婚,只想着他多么不好,根本没想到除了他,谁还会对你好?除了他,谁还对你和你儿子一起好?


我观察过很多的离婚女人,尤其是带男孩的。尽管她们本身也很优秀,不论家庭、长相、工作、能力。但许多女性离婚后,生活艰难,婚姻困惑,精神迷茫、再婚不易。因为100%的在婚男人,都不愿意找一个带男孩子的女人。


最终,这些离婚的女人,真可以说100%后悔。


没离过婚的男人,个个不知天高地厚;没离过婚的女人,个个都在装逼。


王朔说的太对了。


男人不肯低头,女人无限任性。为什么?就是没吃过离婚的苦。


等你离了婚,找来找去,还不如现在的他,然后不是瞄您的房子,就是想您的工资,再就是欺负您的儿子。你就痛苦去吧。


所以您要离婚,现在您要考虑好的,第一个不是怎么快些和他离,第二个不是怎么和他争孩子,不是怎么和他争房子,不是怎么和他争抚养费的问题,而是想好自己以后找什么样的男人,怎么去和一个不是您儿子的爹的男人去生活,您儿子将来长大后怎么对待您再找到的男人的问题和玩意您找不到比他还好的男人,您怎么带着这个儿子去上小学、上中学、上大学、去结婚的问题。


我的回答可能您感到离题万里,但我是学过法律的、是离过婚的、是尝过这些苦果的一个50多岁的男人,我说的话是否有价值,您仔细考虑一下吧。

追问

我不到迫不得已不会离婚,我也不想数落对方,没多大意义,只是真的过不下去,也扭转不了对方一些不好的地方,在一起太累,就像是对着一个是非观念都颠倒的人,还在那边和他讲道理。中间断续分居,是因为想给机会,为孩子考虑。我精神没有问题,也没有去什么偏远的地方,都是杭州的。双方没有不良嗜好,也没有出轨行为。男方家里有熟人应该可以开后门如果法庭见的话。我可以不要扶养费,这样判给我几率大吗?

追答

您要真考虑好了我的上述建议的话,我告诉你实话,他家要有后门,你就别去法院了。

现在您肯定事在认为,理全在您这。错全在他那。

可是等您自己意识到您自己也有错的时候,可能那是10年以后了。

那时你孩子多大了?

那时您自己有多大了?

那时您的青春和岁月就全交待了啊。

千万请您仔细斟酌我的话啊。

不然绝对没有卖后悔药的啊。

追问

您的意思是,除非对方自己放弃,直接去公证处离婚,否则上法院肯定判给男方,是吗。女方放弃生育权呢

追答

不能说肯定,他家若认识法官,那你的努力可能没有意义。

这跟你放不放弃以后的生育权没一丝一毫关系。

为什么我说不肯定呢?那就看你再法庭的表现了。

那就看你的律师的水平了。

那也得看他在法庭的表现了。

一般的离婚,若双方没什么过错,只是鸡毛蒜皮的所谓性格不和,感情破裂,那法官怎么判都有理。人家再认识法官,那您说结果呢?

追问

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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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10
  在夫妻双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属激烈时,法院一般都是考虑判给男方条件好的一方的。现在问题是,女方的条件似乎没有男方的条件好。法院判孩子的归属,就是他们认为谁对孩子的抚养有利的。
  当然,法律也有后门的。假如男方有熟人,法官也会偏向男方。相反,女方有熟人在法院也会偏向女方的。追问

请问您是律师吗?真的是谁有后门就偏向谁吗

追答

  是的。这个社会离不开后门的。在我们目前这个国度,从某个角度来说律师也是法院的傀儡。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我觉得最好是夫妻双方坐下来好好的谈谈,有必要时可让步迁就,否则,法院判的不一定就是你所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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