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土地管理机关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
3.根据该条例,该税纳税人应为持有土地使用证人缴纳,你仅为租用土地上附着建筑物,因此,不应为该税纳税人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