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再婚,我怎么可以得到房产继承权

你好,我父母离婚多年,现父亲居住的那套房产属于我父亲的婚前财产,但是并没有公证过!之后我父亲再婚,现继母小我父亲18岁,带着和两个男人生的两个女儿和老妈子来到我爸爸的房子和我爸爸一起生活,我不想房子落在外人手里,请律师帮忙出出主意!现在我爸爸执迷不悟,深深陷入别人的圈套,和他谈过,他居然凶得要和我断绝父女关系!我该怎么处理?无限感激!!!!
注明:老爸和那个女人刚刚领了结婚证.
以前爸妈离婚时判决书上有我和妈妈的房子一半,但现在被我三叔住着,我是否可以争回?

继承法是一九八五年四月十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一九八五年四月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公布,一九八五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父亲再婚你仍然是父亲的孩子继承权是永远不变的,就是你父亲与继母在一起生活多年,可能还有其他兄弟姐妹,这只能是继承人多了、分配份额少了,仍然可以得到房产继承权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2-09
除非你父亲去世的时候,没有立遗嘱,放弃了法律赋予他的财产分配权,你才有法律默认的财产继承权。你现在是得不到的。

你父亲的财产是你父亲的,不是你的,他想怎么处理都是他的权利,他立遗嘱捐给慈善机构法律也支持他的。

“我不想房子落在外人手里”——也许在你眼里,你父亲的妻子是外人,对你父亲来说,她是他的亲密爱人。

^_^

“以前爸妈离婚时判决书上有我和妈妈的房子一半,但现在被我三叔住着,我是否可以争回?”——离婚判决书上的财产分割,只针对夫妻双方,所以一半的房子应该是你妈妈的。你妈妈有权利要回属于自己的财产。如果你妈妈现在已经去世,无遗嘱的情况下,你有权要回属于你的财产。
第2个回答  2010-02-08
他执迷不悟那就什么办法也没有了
如果他愿意的话,叫他立份遗嘱,注明去世后房子归你即可。所以只能靠你自己多沟通,多做思想工作了。
按照标准程序,如果他没有遗嘱的话,他去世后房子应该是你和继母平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2-08
你父亲和现在的哪个女人结婚证办了没?
第4个回答  2015-08-24
你什么也不用做,房子的继承权你本身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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