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养老保险在中断缴纳后,如果日后补交,并继续缴纳,可以接续计算。
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账户管理第13条
对于因某种原因单位或个人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视为欠缴。欠缴月份无论全额欠缴还是部分欠缴均暂不记入个人帐户,待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补齐欠缴金额后方可补记入个人帐户。
职工所在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用期间,职工个人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所足额缴纳的费用记入个人帐户,并计算为职工实际缴费年限。
出现欠缴情况后,以后缴费采用滚动分配法记帐:即缴费先补缴以前欠缴费用及利息后,剩余部分作为当月缴费。
扩展资料
基本养老保险金支付的条件和标准
1、工作人员凡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参保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累计满10年及其以上的(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固定工作人员在本办法实施前的革命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从办理退休手续后的下月起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由三部分构成:
(1)单位和个人缴费年限均满20年(含20年)以上的,按本人退休前工资总额60%计算的部分,满15年不满20年的,每少1年降低1个百分点,满10年不满15年的,每少1年降低1.5个百分点。
(2)单位和个人缴费年限均满15年,从第16年起,每增加1周年,增加本人退休前工资总额的1%退休金,但增加部分最多不超过20%。
(3)以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储存额除以应缴费月数发给的部分,实际缴费月数超过420个月的只除以420。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