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死亡后,前妻的女儿是否有房子的继承权?

60-70年代我父亲离婚,有个女儿归他前妻。
后来几十年都没有来往,前妻不许他看望女儿。包括后来我父亲病死前想再见女儿一面,她都不来,不承认了。
我是76年出生的。2003年,我家动迁,父母用动迁款买了房,产证上是父母的名字。后来父亲病逝,没有留遗嘱。我爷爷奶奶早以过世。
像这样的情况,前妻的女儿是否有我父母的房子部分的继承权?
现在房产证上要去掉父亲的名字,加入我的名字,如果她有继承权,怎么处理?

如果产证一直不动,等我妈也老死后,又该怎么办? 这套房子永远只能住不能卖也不能该名? 只要一动,那女儿就要分走一部分?

难道婚后的财产就没有法律保护吗?

有关继承法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
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
不得再提起诉讼。

如果父前妻的女儿在父亲死后20年都不提起诉讼,是否为自动放弃继承权?
或父亲死亡20年后,请求法院剥夺其继承权?

  一,父亲死后前妻的女儿有没有继承权,首先要看你父亲生前有没有遗嘱,如果有遗嘱,那要以遗嘱为准,如果没有遗嘱,就会按法定继承序位来继承,这就要看前妻的女儿是不是也是父亲的女儿,如果是,那就有继承权;如果不是,要看前妻的女儿和你父亲之间,有没有抚养关系,如果是,那也有继承权。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顺序: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2-19
您大可不必多虑。

您父亲与前妻之女若自成年之后从未尽过扶养义务的,在遗产继承时可以不分或者少分,因此按照您的陈述,若该问题诉之法院您可以以此抗辩请求法院剥夺其继承权。

就算法院承认其有权继承,但是可继承财产仅限于您父亲财产范围,也就是说,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要在分出您父亲的份额后,从该份额中等额三份进行继承,分别归属您、您的母亲、和前妻之女。那么如此一来其可分得财产是很少的,而最多者应当是您的母亲。那么您的母亲若在百年之后仅有您是继承人了,没有其他问题。

在这也给您解释清楚,对于房屋这样财产的继承,必然有人无法获得所有权,因此获得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可根据比例作价给与其他继承人一些补偿。因此继承发生后不会造成您所说的房屋无法出卖等情形。
第2个回答  2010-02-19
你的问题有点复杂 建议你去问问律师 咨询下 房子毕竟是大事 具体如果你父亲没有立遗嘱的话 她应该有这个权利去继承 最后的结果就是财产分割
第3个回答  2010-02-19
有你父亲那部分的继承权,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三者平等。
第4个回答  2010-02-20
您父亲与前妻之女若自成年之后从未尽过扶养义务的,在遗产继承时可以不分或者少分,因此按照您的陈述,若该问题诉之法院您可以以此抗辩请求法院剥夺其继承权。

就算法院承认其有权继承,但是可继承财产仅限于您父亲财产范围,也就是说,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要在分出您父亲的份额后,从该份额中等额三份进行继承,分别归属您、您的母亲、和前妻之女。那么如此一来其可分得财产是很少的,而最多者应当是您的母亲。那么您的母亲若在百年之后仅有您是继承人了,没有其他问题。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