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内容:被告还欠几个人钱,目前没人起诉,只有我一人起诉,而且我的案件已经到强制执行阶段。被告名下有套房,但有按揭款,已经与银行和被告协商好,我替他还银行的钱,然后房子过户给我。但现在担心,解压忘本的过程有其它人财产保全,那我替他还银行的钱法律上是否认可是我的钱?如果有人保全了,我是否需要再次起诉?房子最终会被法院拍卖,那么我替他还银行的钱,是否可以优先拿回来?
另外,法院执行和解应该有一些文件性的东西吧?那这和解的内容是否受法律保护?
我现在担心的是:我帮他还了银行款,如果有人申请财产保全,我还银行的钱成了借给他的了,然后房子被拍卖后,和别人按比例分,那样就损失太大了。
这个执行和解中签订的执行协议,可以拿到下一个案件中做证据不?证明这个钱是我的,我替他还的?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