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4届毕业生,报考了公务员国考,最近学校发三方协议了,并且一直督促我们赶快签,否则会影响论文答辩。我想问如果我签了三方协议再报考公务员考试(包括国考和明年天津市的地方考),还能不能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呢?请求大神们帮忙解答下,最好是有这方面经验的高人,谢谢了!
三方协议不影响您应届生身份,三方协议不同于劳动合同,主要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的基本要求和情况,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
需要明确这一点,就业协议不等于劳动合同,已签署就业协议但并未报到的,可和公司协商解约,明确到时候能够重新进行派遣即可。但如果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就算是落实工作了,不能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
扩展资料: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录考试中对应届毕业生的界定:
应届毕业生指:就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简单地说,学生在大学的最后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公务员,在毕业前,允许先参加考试,等拿到毕业证后再审查学历。
高校应届毕业生:指在国家承认的高校就读的,在该年份内取得毕业证书的高校学生。包括成人高考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三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