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中有哪些常见的法律疑难问题

如题所述

1.如何理解抢劫罪
中的暴力手段与强取行为?暴力是指不法行使有形力。暴力一词在不同场合具有不同含义和不同要求。首先,抢劫罪中的暴力必须针对人实施,而不包括对物暴力。这是抢劫罪与抢夺罪
的关键区别。抢夺行为只是直接对物使用暴力(对物暴力),并不是直接对被害人行使暴力;行为人实施抢夺行为时,被害人来不及抗拒,而不是被暴力压制不能抗拒。其次,抢劫罪中的暴力手段必须达到足以抑制对方反抗的程度,但不要求事实上抑制了对方的反抗。因此,以不足以抑制对方反抗的轻微暴力取得他人财物的,应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

2.如何理解准抢劫中的“犯盗窃、诈骗、抢夺罪”?根据刑法
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关于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由于盗窃罪 要求“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诈骗罪
与抢夺罪也要求“数额较大”,故对“犯盗窃、诈骗、抢夺罪”的理解关系重大。笔者认为,尽管刑法的表述是“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但并不意味着行为事实上已经构成盗窃、诈骗、抢夺罪的既遂,也不意味着行为人所盗窃、诈骗、抢夺的财物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而是意味着行为人有犯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的故意与行为,这样理解,才能谈得上盗窃、诈骗、抢夺罪向抢劫罪的转化。一方面,明显的小偷小摸的行为,无论如何不能转化为抢劫,因为行为人没有犯盗窃罪的故意。另一方面,抢劫罪的成立也没有数额限制,故事后抢劫也不应有数额限制。因此,行为人以犯罪故意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只要已经着手实行,不管是既遂还是未遂,不管所取得的财物数额大小,都符合“犯盗窃、诈骗、抢夺罪”的条件。

3.如何认定抢劫罪的共犯?下面联系几个案例来讨论。例一,A与B共同犯盗窃罪时,被C发现,A与B逃跑,A逃走了,但B被C抓捕后,对C实施暴力导致C重伤。显然,A与B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的共犯,但由于B另触犯了抢劫罪,所以,对B只能认定为一个抢劫罪。例二,甲邀约乙为自己的盗窃行为望风,乙同意,并按约定前往丙的住宅外望风;但甲在盗窃时,为窝藏赃物而当场使用暴力,乙却对此一无所知。显然,甲的行为构成了抢劫罪。问题是,对乙应当如何处理?如果否定甲与乙成立共同犯罪
,则意味着对乙的行为不能作为犯罪处理。这明显不合理。对乙的行为也不能单独认定为盗窃罪,因为没有实施任何实行行为。所以,在这种场合,应当采取部分犯罪共同说,认定甲与乙在盗窃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对乙以盗窃罪的共犯论处,对甲单独认定为抢劫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为共同故意犯罪行为,但这并不意味着只有当二人以上的故意内容与行为内容完全相同时,才能成立共同犯罪,而是意味着只要二人以上就其中部分重合的犯罪具有共同故意与共同行为,就成立共同犯罪。在上例中,没有共同犯罪的前提,就不能认定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4.如何区分抢劫罪与绑架罪
?由于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关于绑架罪的规定比较简单,司法实践中常常出现望文生义地理解“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现象。绑架罪的本质特征,是将使用暴力等手段将他人作为人质,进而使第三者满足行为人的不法要求。所以绑架罪的完整定义应为: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因此,绑架罪中的索取财物,只能是向被绑架人以外的第三者索要财物,否则就谈不上将被绑架人作为“人质”了。

5.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是否存在未遂?回答是肯定的。首先,必须指出的是,不能认为凡是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入户抢劫等8种情形的,一旦着手实行均为抢劫既遂。根据财产犯罪的本质,属于8种情形的抢劫,也可能只成立抢劫未遂。例如,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等行为,没有使被害人丧失对财物的控制的,仍然成立抢劫未遂。其次,行为人本欲当场杀害他人然后取走财物,但实际上未能杀害他人的,应适用结果加重犯的法定刑,同时适用总则关于未遂犯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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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抢劫罪司法认定注意的问题
五、关于转化抢劫的认定 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 盗窃、诈骗、抢夺接近“数额较大...

抢劫罪的法律漏洞包括哪些
在我国抢劫罪相关的法律法规中的某些潜在的漏洞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对犯罪手段的定义过于宽泛,以至于可能会让新兴的犯罪手法有机会逃脱法律的制裁;其次,量刑标准尚有待进一步细化,这就导致了在同一种犯罪行为发生时,由于地域差异等因素,判决结果可能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再者,针对团伙犯罪或者...

抢劫罪的严重情形及其法律后果是什么?
1. 抢劫致人重伤、死亡 抢劫过程中造成重伤或死亡,行为人需对此结果负责,抢劫转化为故意杀人或伤害罪时,将并罚。2. 冒充军警抢劫 冒充军警身份进行抢劫,无论被害人是否被欺骗,都构成犯罪,行为严重,可能被并罚。3. 持枪抢劫 持枪抢劫加剧了犯罪的严重性,不仅构成抢劫罪,还可能触犯非法持有枪支罪。

关于抢劫的法律问题
5 鉴于抢劫行为本身有较大的危害性,刑法对抢劫罪没有情节和数额的要求,因此,只要实抢劫行为,原则上都应当以抢劫罪论处。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应当除外。 6 明知是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而抢劫的,应当以刑法第127条第2款规定的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定罪处罚,而不构成本罪。但误把...

抢劫罪的结果加重情形具体有哪些,结果加重如何处罚?
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行为归责 1、可归责于行为人的结果,加重结果应当与行为人的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如果行为人对该结果的发生既无故意,又无过失,或与行为人的行为无内在规律引起与被引起的因果关系的结果,就不应归责于行为人。只有可归责于行为人的结果,才能成为结果加重犯的加重结果。2、加重处罚的...

连续犯多次抢劫如何认定,会加重处罚吗?
法律中规定多次抢劫行为至少应该达到3次以上,否则的话就不能认定为多次抢劫。当然,一旦认定的话,那么就会对行为人处10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沈卫杰律师解析:“多次抢劫”应当排除连续犯的场合。如前所述,刑法对于多次抢劫作为抢劫罪的情节加重犯,主要是出于对犯罪人主观恶性的考虑。而连续犯...

抢劫承担什么后果责任?
综上可知,抢劫罪不论金钱大小,只要行为人的行为符合抢劫罪的认定标准就可以判为抢劫罪。在生活中如果遇到抢劫我们应该把身外之物给抢劫犯,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至于抢劫承担什么后果责任,基于犯罪情节、抢劫数额等的不同,实际的判刑处罚也不一样。如果您对抢劫犯罪还有一些法律问题,请咨询我们优律师...

智仁原创 | 杭州万象城遭遇抢劫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1. 抢劫罪 中国《刑法》第263条定义抢劫罪: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非法抢夺公私财物。具体情形包括入户、公共交通工具、银行抢劫等,处罚依据情节严重程度,从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2. 外国人犯罪 中国法律实行属地管辖原则。《刑法》第6条指出,凡在中国领域内犯罪...

抢劫罪的既遂条件是什么
(2)未劫取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后果较轻的,即致人轻伤以下伤害的,当为未遂;(3)未劫取财物,但侵犯人身权利后果严重的,即致人重伤、死亡的,则为抢劫既遂。由上可知,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是十分重要的法律问题。但是,刑事责任年龄是必须优先考虑的。这会导致是否成立犯罪的问题。在确定刑事责任...

抢劫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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