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是刑事附带民事的吧
具体事情大概这样:A村与B村人有矛盾,A为报复B(当然都是年轻人),在路上埋伏,用枪将B村一无辜年轻人(父母俱在,且有未登记的妻子并有一个刚满一岁的孩子)打死,由于A村在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里面有大官,所以他们用几个未成年人来顶替,真凶逍遥法外,这个腐败就不提了,只怪当初没请律师,农村人无权无势也就认了,但按当时附带民事诉讼书上请求被告赔偿的是十几万,去调解的时候被告方没人来,法院调解5万多元,原告怕不要以后连一分都不得就签字了。现在两年过去了,我看着觉得他们太冤了,所以想问问还有没有翻案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