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已经签订,报到证和档案开往生源地人才市场。现在毕业后不想去,未约定违约金,新找了工作。

今年的毕业生,三方协议已经签订,交给了学校就业办,但是未签劳动合同,7月公司入职才会签。报到证和档案开往生源地人才市场。现在毕业后不想去,三方协议中未约定违约金。在另外一个城市新找了一份工作,新单位没有要求需要签订就业协议,只是说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需要与原单位解约吗?是否需要出具解约函?报到证和档案已经填的是搞回老家的人才,需要改派吗?

不需要,只要报到证已经报道到了户籍所在地就可以了,没有任何影响。不用纠结了,你的档案不是和工作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挂靠在一起,没有任何的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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