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的方法具体如下:
1、首先购房者需要保留证据材料。
购房者应从购房伊始就要收集和保留购房过程中形成和出现的认购书、购房合同、开发商书面通知、短信息、报纸公告、销售广告、照片、录像、政府相关部门证明等证据材料,以备在维权需要时所用。
2、对于开发商的延期交房,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和合同的相关规定选择解除合同或者索赔违约金。
3、联合多数业主进行投诉,引起主管部门的重视,来帮助大家排除楼盘的不合法因素。
4、如果不行可走法律程序。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5、此外,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6、购房人如欲解除合同,应当先进行催告。催告之后超过三个月的,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购房者合同解除的有效期是从催告日起第三个月后开始,一年后结束,即解除权的有效期为一年。
扩展资料: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分为正常延期交房和非正常延期交房。
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是指经由于施工延迟,相关政府办理手续延迟、市政配套延迟而导致的房屋逾期交房。
这种属于延后交房时间,购房者给开发商一定的宽限时间,经过一段时间的等待就可以。
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是指由于开发商经济实力、相关政府手续违法且无法办理导致开发商不能或者短期内不能交付房屋的情况。
注意以下条件下不构成延期交房:
因不可抗力对暗示交付产生的影响。根据《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延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因不可抗力的出现对房屋的正常交付产生重大影响,造成出卖人可能延期交房的,出卖人可因此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出卖人应该在合理时间内对买受人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否则构成延期交房。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