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公安机关送去看守所,现已在看守所里呆了30天,这种情况可请律师吗?

由公安机关送去看守所,现已在看守所里呆了30天,这种情况可请律师吗?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3
  已经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12-25
随时都可以。
第3个回答  2015-12-25
请啊
第4个回答  2015-12-25
完全了的,,,
第5个回答  2015-12-25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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