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一方规定发生纠纷走仲裁,是否违反了平等原则?

如题所述

合同一方规定发生纠纷走仲裁,另一方没有写入合同,合同内容不一致,合同没有成立。如果双方一致同意仲裁就写入合同,这个不会违反了平等原则。总而言之,双方都同意的内容,并且版本一样。盖章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追答

合同一方内容发生纠纷走仲裁,另一方没有写入合同,合同内容不一致,合同没有成立。如果双方一致同意仲裁就写入合同,这个不会违反了平等原则。总而言之,双方都同意的内容,并且版本一样。盖章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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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25
1、合同是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签字盖章后才能生效的,如果合同中约定了某个具体的商事仲裁机构,则该约定是有效的,并不违反平等原则。
2、我想问题中主要是想问,合同双方中一方处于强势方,由他们出具了签订合同的文本,并没有实际进行协商,此时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方式条款是否能被认定无效。
3、实践中,除非能证明合同条款符合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否则应认定为有限。自己也不要太纠结争议解决方式,诉讼请求能否被支持,最终还是要看双方证据。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1-26
双方签了字叫那才叫有效合同,才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双方都同意了合同中条款才签的字,至于说合同文本是谁起草的,本人认为不重要,重要的是合同条欹违不违法,即然合同是合法的,双方就必须遵守,如发生纠纷走仲裁或直接起诉,就没有什么违反平等原则一说!
第3个回答  2019-01-26
看合同约定,如果合同约定已经说好了有仲裁,就可以走仲裁,否则,不能走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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